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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高考相关政策考生须知

来源:考试院网站 2013-6-21 18:15:15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写了《福建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以方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招录办法、填报志愿方式及时间安排、政审面试要求等,避免因失误而造成遗憾。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领会,本文未尽事宜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有关高招录取工作文件。
 
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模式
一、梯度志愿投档模式
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而言,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个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本批位次最后一个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分为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两类。
三、一档多投投档模式
一档多投投档模式是相对于“一档一投”投档模式而言,省教育考试院将合格考生投档到其所填报本批次的所有院校,各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阅档。院校阅档后提交预录取、有顺序的候补和退档名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如果同一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由此产生的院校预录缺额,从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顺序递补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各科类批次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
一、文史类、理工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设置A、B两个志愿,各填报一所院校;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先进行A志愿梯度投档,A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志愿梯度投档。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2.本科一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5.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的填报与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同时进行。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降分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有填报该院校常规志愿的考生中,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有关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这些考生能参加该批次的常规志愿投档。
二、艺术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次全部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A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B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分、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四、高职单招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按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和医药卫生类等11个类别组织录取。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本科批设3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10个(01、02、03、……10)、征求志愿设1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三)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
(不适用于“高职单招”类考生)
一、适用于全国统考的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照顾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三)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照顾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烈士子女;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四)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委会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二、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照顾政策
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奖一等奖者。
(二)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照顾政策
1.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照顾政策。
三、有关事项
(一)考生名单及照顾项目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生所属设区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顾资格。
(二)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
 
填报志愿十步骤
第一步:认真阅读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要以《福建招生资讯·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登载的招生计划为依据,征求志愿计划以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计划为准。考生在填报前,应认真阅读资讯中以及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批次的招生计划,了解招生政策。  
第二步:填写志愿样表。将自己选择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写到相应的志愿样表上(志愿样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认真进行核对,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步:登录指定网页。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打开浏览器,输入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eeafj.cn ),点击“数据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图标。输入账号、密码、考生号等相关验证信息(账号和密码为考生报名时候申请并设置的)。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考生若密码忘记,可持相关证件到县(市、区)高招办申请修改密码。  
第四步:阅读考生须知。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告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五步:修改密码。考生如果密码安全强度不够,系统会提示考生修改密码,请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第六步:填报志愿。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按志愿样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志愿栏内,千万不要错栏错位。   
第七步:检查核对。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会将所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院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提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说明填错了代号,需按正确的代号更正。  
第八步:提交保存志愿信息。填好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后,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都要点击“提交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点击后,系统会提示:志愿信息已经提交保存成功,考生同时可以保存当前页面。保存好以后,再从第七步开始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只有点击了“提交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存储到网报系统中;否则,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
第九步:退出填报志愿系统。把需要填报的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查看相关志愿填报情况,检查志愿是否完整准确。如果没有问题了,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同时关闭浏览器。
第十步:重新登录,确认志愿填报无误。考生重新登录系统,浏览查看所填报志愿,如果出现自己所填报信息,说明填报成功;否则,说明考生没有提交成功,要重新填报。检查无误后要按第九步退出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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